上海出台“沪九条”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

来源:新华社 2024-05-31 16:31:23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27日,上海出台九条新措施以更好满足居民多元化居住需求,包括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等。

  这份名为《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明确,在限购政策调整方面,通知明确差异化、分区域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五改三”,即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五个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三改二”,即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

  五个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扩大至所在区全域;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此外,相关政策口径也进行了调整。如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对夫妻离异后购房的,不再按离异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已赠与住房不再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支持企业购房用于职工租住,企业购买2000年前竣工、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购买住房套数。

  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允许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增购1套住房,即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并优化多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减少其购房利息负担。

  在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首套住房个人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首付款比例下限调整为20%;二套住房个人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LPR减5个基点,首付款比例下限调整为3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等6个区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个人商贷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25个基点,首付款比例下限调整为30%。

  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8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可达192万元。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30万元。

  在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方面,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居民家庭,给予住房置换期间过渡租房、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记者 郑钧天)

责任编辑:李磊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5月30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在京成功举行,取得丰硕成果。

2024年05月31日 16:16

5月3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国事访问并出席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的突尼斯总统赛义德举行会谈。

2024年05月31日 16:10

累计完成线路打磨237公里、道岔打磨116组,经过修复性打磨的钢轨和道岔,可延长使用寿命约3至5年。

2024年05月31日 16:05

微电网、智慧能源监测管控、碳汇交易……南京市近年来不断创新探索低碳减排方式,助力绿色发展。

2024年05月31日 16:00

古有丝绸之路驼铃声声,今有中欧班列车轮滚滚。

2024年05月31日 15:29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决定继续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为2024年5月至10月。

2024年05月31日 15:24

修订后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由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11月公布,将自6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5月31日 15:23

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618”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向综合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平台企业发布《“618”网络集中促销

2024年05月31日 15:15

一串串坚果挂满枝头,宛如翡翠般莹润透绿。

2024年05月31日 15:13

“洱源梅子”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经被纳入第三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2024年05月31日 14:34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